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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大律师网 2025-08-04    人已阅读
导读:房屋质量鉴定与《住宅质量保证书》是购房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前者通过专业检测明确质量问题责任,后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开发商的保修义务。2025年,政策进一步规范鉴定流程与保证书内容,要求鉴定机构需具备资质,保证书需明确保修范围及期限。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房屋质量问题”的相关问题。

房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房屋质量鉴定需根据问题类型选择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如当地住建局或质监站,负责常规质量检测,可处理墙体裂缝、渗漏等常见问题。购房者可提交书面申请,由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检测并出具报告。

  专业鉴定机构:若问题复杂(如主体结构安全),需委托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如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此类机构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确保检测结果权威性。

  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如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可向该部门申请检测,其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房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房屋质量保证书是哪个单位颁发的呢?

  《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并颁发,但需经当地房管部门和建设局监督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颁发主体: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及责任单位。若委托物业维修,需在保证书中注明受托单位名称。

  监督审查:各地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可制定保证书样本,开发商需按样本内容填写,并提交至房管部门备案。未提供保证书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法律效力:保证书是开发商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法律依据: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则是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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