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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未休补偿是按基础工资算吗?

大律师网 2025-08-07    人已阅读
导读:职场中,年假未休补偿的计算基数与天数认定常引发争议。例如,某员工月工资含高额绩效,单位却按基本工资支付未休年假补偿;或新入职员工因未满整年,对年假天数计算存疑。此类问题涉及法律对工资基数、工龄认定的明确规定。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年假规定”的相关问题。

年假未休补偿是按基础工资算吗?

  年假未休补偿并非按基础工资计算,而是以职工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工资)为基数,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具体规则如下:

  1.计算基数:

  以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为准;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例如,某员工前12个月应发工资含加班费8000元,剔除加班费后月均工资为7000元,则日工资为7000元÷21.75天≈321.84元。

  2.补偿标准:

  单位未安排年假的,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含已支付的正常工资,实际需额外支付200%。若单位已支付正常工资,则仅需补足差额。

  例如,某员工未休5天年假,单位需额外支付321.84元×5天×200%=3218.4元。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月工资÷21.75天折算,月工资指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年假未休补偿是按基础工资算吗?

年休假怎么计算天数?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新入职或离职员工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具体规则如下:

  1.基础天数: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5天,满10年不满20年享10天,满20年享15天。例如,职工累计工作12年,每年享10天年假。

  2.新入职员工:按(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享天数折算,不足1天不享受。例如,2025年8月1日入职且累计工作3年的员工,剩余日历天数为153天,折算后享2天年假(153÷365×5≈2)。

  3.离职员工:按(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享天数-已休天数折算,不足1天不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10年、20年分别享5天、10天、15天年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新入职员工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年假,离职员工按已过日历天数折算。

  以上则是关于“年假规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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