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爆料内容失实或包含侮辱性言论,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如造成他人社会评价显著降低,还可能触犯《刑法》第246条,构成诽谤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未经允许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住址、行踪等),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泄露隐私为手段进行敲诈勒索,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74条的敲诈勒索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偷拍行为不仅侵犯隐私权,还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拍内容涉及淫秽物品并传播,可能触犯《刑法》第364条的传播淫秽物品罪;若用于牟利,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偷拍行为伴随暴力、威胁等手段,还可能涉及其他犯罪。
爆料他人信息需严格遵守法律边界。民事层面,失实爆料或隐私泄露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行政层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处罚;刑事层面,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