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鼻部骨折轻伤的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医疗费:
以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包括诊疗费、药品费、手术费及后续康复费用。若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提出异议,需承担举证责任。
2、误工费:
依据受害者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确定。
有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计算;无固定收入者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鼻部骨折导致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日。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无收入的,按当地护工劳务报酬计算。
护理期限以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限,通常需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4、营养费与交通费:
营养费根据伤情酌定,一般按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的40%-60%计算;交通费以实际就医、转院产生的合理费用为准,需提供正式票据。
5、精神损害抚慰金:
结合伤情、当地司法实践及过错程度酌定。
鼻部骨折若导致容貌毁损或功能障碍,赔偿金额可能高于普通轻伤案件。
司法实践中,鼻部骨折轻伤的赔偿总额通常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若存在鼻骨缺失,赔偿下限可能降至1000元;若为粉碎性骨折或错位,上限可突破1万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但存在以下情形时,可能免予刑事处罚:
1、刑事和解与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作出不起诉决定。
2、法定从宽情节:
未成年人、又聋又哑者或盲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自首或立功者,可依法从宽处理。
轻伤一级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可能被免予起诉。
3、情节显著轻微例外: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若伤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定为犯罪。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分为一级与二级,无三级分类。
鼻部损伤的等级划分如下:
1、轻伤一级:
鼻骨粉碎性骨折;鼻骨线性骨折伴明显移位;鼻中隔穿孔。
此类损伤需专业法医通过影像学检查(如CT扫描)及临床查体确认。
2、轻伤二级:
鼻骨线性骨折无明显移位;鼻出血;鼻部软组织挫伤面积达2cm2以上。
鉴定时需排除陈旧性损伤,确保因果关系清晰。
鉴定程序严格,需由县级以上法医鉴定机构出具报告。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