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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公平签字了咋办?

大律师网 2025-09-30    人已阅读
导读:合同作为民事活动的核心依据,其公平性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实践中,因信息不对称、地位悬殊或紧急情况,部分合同存在权利义务失衡问题。我国法律构建了可撤销合同与无效条款的双重救济体系:对显失公平的合同赋予撤销权,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款直接认定无效。

合同不公平签字了咋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若合同订立时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致使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以下要件:

  1.主观要件:

  获利方存在利用优势或对方无经验的故意。

  2.客观要件:

  合同内容严重失衡,如一方权利远超对价义务,或另一方义务显著加重。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合同文本、市场行情及履行结果判断是否“明显违反公平”。

  3.时效限制:

  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为九十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4.程序要求:

  受损害方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撤销,并提供证据证明显失公平。

  证据包括合同文本、沟通记录、市场报价单等。

  法院认定合同显失公平,将判决撤销,合同自始无效,双方需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合同不公平签字了咋办?

合同不公平条款可以认定无效吗?

  合同条款的无效认定需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及第四百九十七条。

  不公平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包括:

  1.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合同约定“工伤概不负责”,因违反《劳动法》而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如“赌债偿还协议”因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无效。

  3.格式条款显失公平: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如夫妻为逃避债务伪造离婚协议,将财产转移至一方名下,该协议因损害债权人利益而无效。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条款效力的审查遵循“整体有效、部分无效”原则。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有效;若条款无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整个合同无效

  合同公平是市场交易的基石。面对不公平合同,当事人应积极行使撤销权或主张条款无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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