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属于什么罪?

大律师网 2025-10-17    人已阅读
导读:公交车方向盘的每一次转动,都牵动着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近年来,乘客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等极端行为频发,不仅挑战法律底线,更引发社会对公共交通安全的高度关注。法律如何界定此类行为?刑事谅解书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能否成为免罪金牌?

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属于什么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该罪名的核心要件包括:

  1、行为对象:针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长途客车等)的驾驶人员;

  2、行为方式:使用暴力或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如方向盘、变速杆);

  3、危害后果:干扰车辆正常行驶,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更大、社会危害性更严重,则可能升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若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与放火、爆炸等危险性相当,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属于什么罪?

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可以出具谅解书吗?

  刑事谅解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后,由被害人出具的书面文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谅解书在部分犯罪中可作为量刑从宽的依据,但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其效力受到严格限制。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远超个人利益纠纷。

  因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排除在刑事和解案件范围之外。

  即使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法院也不会因此撤销案件或免予刑事处罚,仅可能作为量刑时的酌定从轻情节。

  从程序上看,谅解书可能影响强制措施的变更(如取保候审)或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但无法改变案件定性。

  从实体上看,法院会严格审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即使取得谅解,法院也可能判处实刑。

  公交车方向盘的争夺,本质上是个人行为与公共安全的激烈碰撞。法律通过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二元规制,既精准打击极端行为,又防止刑罚过度。而刑事谅解书的有限适用,则彰显了法律对公共安全的优先保护。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