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其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包括劳动合同终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情形,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有详细界定。
其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领取标准方面,各地会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
以深圳为例,自2025年3月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2268元/月,同时,领取期间会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00%,抚恤金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600%,且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重复享受。
上海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50元,调整到2305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650元/月。
失业金领取月数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在此区间内,每缴费满一年,可领取约2个月失业金;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从满五年开始计算,每多缴费一年,增加约1个月领取时间;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5年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及月数计算的规定,为失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了解这些政策,有助于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时及时申请失业金,保障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