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合同的操作流程以电子签名技术为核心,需通过合规平台完成身份认证、合同上传、签署及存档等环节,具体步骤如下:
1.平台选择与账号注册
用户需选择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的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如DocuSign、鲁班签等。此类平台需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认证,具备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注册时需完成实名认证,包括人脸识别、银行卡四要素验证(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或企业工商信息核验,确保签署人身份真实。
2.合同文件准备与上传
合同内容需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要求,明确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核心条款。涉及特殊行业(如房地产、金融),还需符合行业监管规定。
文件格式支持PDF、Word等,上传后平台自动生成唯一文件哈希值,确保内容不可篡改。
3.签署权限设置与邀请发送
签署方需在平台添加签署人信息,并设置签署顺序(如顺序签署、并行签署)。平台通过短信、邮件或站内信发送签署链接,链接包含动态验证码,有效期通常为24小时,逾期需重新发送。
4.电子签名与意愿认证
签署人通过平台提供的工具完成电子签名,签名形式包括手写签名扫描件、数字证书签名或生物识别签名(如指纹、声纹)。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可靠的电子签名需满足专有性、控制性、可识别性三要素。
签署过程中需完成意愿认证,包括短信验证码、人脸识别或银行卡验证。
5.合同存档与证据链生成
所有签署完成后,平台自动生成电子证据包,包含签署时间、地点、IP地址、签署人身份信息等,并加盖时间戳,确保证据不可抵赖。
合同文件以加密形式存储于平台云端,用户可随时下载或申请司法鉴定报告。
网签即网上签约备案,是指交易双方通过政府指定的线上平台,录入合同信息、完成电子签名并由监管系统备案公示的行为,核心作用在于规范交易秩序、防范欺诈风险,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房地产交易监管相关规定。
从法律与实践双重维度界定,网签具有3大核心属性:
1.监管性
需通过住建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搭建的官方系统操作,系统与自然资源、税务、金融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确保交易全程处于监管视野;
2.公示性
完成网签后系统生成唯一备案编码,房源交易状态即时公示,公众可凭编码查询,有效防范一房多卖重复租赁等欺诈行为;
3.衔接性
作为后续产权登记、税费缴纳、贷款审批的法定前置环节,网签信息是相关部门办理业务的核心依据。
在2025年实践中,网签已从房地产领域延伸至部分大宗商品交易、知识产权许可等场景,但仍以房屋买卖、租赁、抵押合同为主要适用对象,其本质是通过技术赋能实现合同订立与监管备案的同步完成。
网签合同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其效力等同于书面合同,同时因备案公示产生对抗第三人的公信力,核心依据《民法典》及合同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明确,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网签合同作为符合法定形式的数据电文,自双方电子签名完成时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合同中当事人的电子签名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其效力与手写签名一致,仅以采用勾选、弹窗方式提示条款为由主张未履行说明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
网签的备案公示属性更赋予合同特殊效力:
1.已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可对抗未备案的同类合同,在产权争议中,网签时间可作为判定交易先后顺序的重要依据。
2.一方违约,网签合同是主张违约责任的核心证据,法院可直接依据网签内容界定双方权利义务。
需特别注意,网签合同效力独立于备案手续,即便后续未完成产权登记,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仍可依据网签合同主张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
但网签不替代产权登记,其仅解决合同公示问题,物权变动仍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二者法律功能存在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