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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合同不合法可以要求返还吗?

大律师网 2025-11-10    人已阅读
导读:现实中若涉及所谓包养合同,不少人在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纠纷时,会困惑于合同不合法能否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财物。这类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上早已明确其无效属性,但无效合同并非必然导致财产全额返还,需结合财物性质、给付目的及是否损害他人权益综合判断。

包养合同不合法可以要求返还吗?

  包养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与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属于法定无效合同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包养本质上是基于金钱与性关系的不正当约定,突破了婚姻伦理与道德底线,损害社会公序,无论合同条款如何约定,均无法获得法律认可,这是判断能否返还财产的前提。

  合同无效后,财产返还需遵循折价补偿与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原则,并非简单的付出去的钱都能要回。若一方已向另一方支付财物,需先区分财物性质:

  若属于基于不正当关系的无偿赠与,且支付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该赠与行为与包养目的紧密关联,因目的违法,赠与也应认定无效,但返还时可能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若接受方无明显过错且已实际使用财物,可能仅支持部分返还或不予返还。

  若财物属于以包养为名的借贷,且有明确借贷凭证,支付方可主张返还本金,但利息诉求因借贷目的违法会被驳回。

包养合同不合法可以要求返还吗?

两个已婚的人同居是否犯法?

  两个已婚的人同居,首先必然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忠诚义务,构成民事层面的违法。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民法典》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同居行为即便未公开以夫妻名义进行,也已违背婚姻伦理与法律规定的忠诚义务。

  无过错方配偶可据此主张离婚,同时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对过错方作出不利判决。这种民事违法性不以公开夫妻名义为前提,只要存在持续稳定的同居事实即可认定。

  当同居行为满足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要件时,将突破民事违法范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中的重婚罪。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再次登记结婚,二是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同居生活。2025年司法实践明确,以夫妻名义需达到使周围群众误认为是夫妻的程度,需结合共同居住证明、亲友交往记录、公开社交称谓等证据综合认定。

  若两个已婚者仅私下同居,未对外公开夫妻身份,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若公开以夫妻名义相处,如共同参与社交活动、以夫妻名义签署文件,则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重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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