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记分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核心遵循《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记分标准为一次记3分,同时伴随相应罚款处罚。
这一处罚规则的设定,旨在强化驾驶人对校车通行权的重视,倒逼其履行法定避让义务,为学生上下学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定避让义务的界定需结合校车的通行状态,当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需根据道路车道数量遵循相应避让规则。
校车停靠后,相关车道的机动车需按规定停车等待或减速通过,不得随意超越、抢行,也不得通过鸣喇叭、使用灯光等方式催促校车,这些行为均属于不按规定避让的范畴,将触发记分与罚款。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撞到人,处罚核心围绕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驾驶人的过错程度展开,不同层级的损害对应不同的法律责任,多重处罚可同时适用。
行政责任层面,除了常规的记3分、罚款200元的违规避让处罚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对驾驶人追加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罚力度会随事故严重程度升级。
民事责任是必然承担的责任类型,驾驶人需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若造成死亡后果,还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相关费用。
赔偿责任的承担不以驾驶人是否存在故意为前提,只要因违规避让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即需根据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刑事责任的触发取决于事故造成的危害后果,若事故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驾驶人的行为将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量刑幅度将结合事故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数额、驾驶人是否存在逃逸等情节综合确定,同时还需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