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框架:精神暴力的认定依据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经常性谩骂、恐吓纳入家庭暴力范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通过自伤、自残或威胁实施暴力使对方产生精神恐惧,进而控制其行为的,均构成精神暴力。
在离婚诉讼中,精神暴力的认定不以造成身体伤害为前提,而是以行为是否导致精神痛苦、影响正常生活为核心标准。若受害者因长期精神压迫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或因恐惧而选择分居、回避社交,均可作为感情破裂的佐证。
二、证据类型:构建完整证明链条
视听资料是精神暴力取证的核心。受害者可利用手机、家用摄像头等设备,记录对方辱骂、威胁的语音或视频。需注意,录音录像需在合法场所进行,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书面凭证包括悔过书、保证书、威胁短信、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等。若施暴者事后承认暴力行为,可要求其书面道歉并签字确认;若通过微信、短信发送威胁内容,需及时截图保存原始载体,避免删除或修改。
医疗证明是量化精神伤害的关键。受害者因长期精神暴力出现失眠、抑郁等症状时,应前往正规医院就诊,保留诊断证明、病历及心理咨询记录。
证人证言需来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邻居、亲友、同事若目睹施暴场景,可请其出具书面证言,或申请出庭作证。
报警记录是官方背书的重要凭证。受害者遭遇精神暴力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方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或询问笔录,能明确记录事件时间、地点及暴力细节。若施暴者因精神暴力被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相关法律文书可直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