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后的责任划分,遵循过错责任为主、兼顾公平的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双方责任有明确界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闯红灯违反该规定,存在明显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遇行人通过需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应避让。
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超速、酒驾、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或未履行避让义务,将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主要或同等责任;机动车无任何过错,且已履行充分注意义务,行人需承担全部责任,但机动车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此为法律基于公平原则的特殊规定。
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交警部门需根据现场勘验、证据收集等情况,结合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行人闯红灯被撞死时,机动车的责任需区分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二者判定标准不同。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行人有过错的可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存在过错,赔偿比例将根据过错程度调整,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刑事责任方面,核心判断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导致一人死亡,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负同等及以下责任,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需注意,即便行人闯红灯是事故主因,机动车存在超速、超载、未避让等关键过错,仍可能被认定为主要责任。
此外,机动车均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交强险需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或责任人按责任比例承担,交强险的赔付不受责任划分影响,以保障受害人权益。明确责任划分与承担规则,既能规范各方交通行为,也能为事故处理提供清晰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