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出轨行为虽非法定“少分或不分财产”的直接依据,但若构成“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法院可能酌情让过错方少分财产,比例通常在10%至30%之间。
需注意的是,法律不支持“净身出户”的强制判决。
除非出轨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否则法院不会剥夺其基本财产权益。
出轨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可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无过错方可起诉再次分割财产。
收集出轨证据需严格遵循合法、关联、客观原则,非法证据(如偷拍、窃听侵犯隐私)可能被法院排除。
有效证据类型及收集要点如下:
1、书证:
包括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保证书等。
聊天记录需保存原始载体(如手机),避免截图后删除原始记录;保证书需明确承认出轨事实,并由出轨方签字确认。
2、物证:
如亲密照片、视频、开房记录、共同出行票据等。
照片和视频需清晰显示当事人身份及行为,避免模糊或剪辑;开房记录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法院调取)获取。
3、视听资料:
录音、录像等证据需在公共场所拍摄,或经对方同意录制。
私自安装窃听设备、侵入他人住宅拍摄的证据可能因侵犯隐私权而被排除。
4、证人证言:
邻居、朋友、同事等知情人的证言需客观真实,证人需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
5、鉴定意见:
如亲子鉴定报告,可证明出轨方与第三者存在非婚生子女关系,增强证据链的证明力。
发现配偶出轨后,当事人需从情感、法律、经济三方面综合评估,选择最优处理路径:
1、冷静沟通与证据固定:
先保持理性,与配偶坦诚沟通,了解其态度及出轨原因。
决定离婚,需立即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避免证据灭失或被销毁。
2、协商与诉讼选择:
双方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登记;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主张多分财产及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如调查费用;精神赔偿,法院综合过错程度、精神伤害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酌定,通常为几千元至数万元)。
3、子女抚养权争取:
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抚养权。
出轨方可能因道德问题被认为缺乏家庭责任感,但最终需综合经济能力、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因素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