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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流程2026最新详细步骤

大律师网 2025-12-22    人已阅读
导读:涉外离婚因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适用,管辖权认定及文书送达等特殊问题,流程更为复杂严谨。办理涉外离婚,需严格遵循最新的婚姻登记规范及诉讼程序要求,小编将帮助梳理涉外离婚的详细流程,及找不到对方时的法律应对路径。

涉外离婚流程2026最新详细步骤

  涉外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2026年最新的详细流程:

  一、协议离婚流程

  (一)确认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婚姻关系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缔结。

  3.至少一方为中国内地居民(双方均为外籍或港澳台居民,需符合特定管辖条件)。

  (二)准备材料

  1.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需明确离婚意愿及财产、子女等事项安排。

  2.结婚证原件。

  3.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通行证及身份证;华侨提供护照;外国人提供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4.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

  5.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出生证明等),外文材料需翻译并公证。

  (三)申请与受理

  1.双方共同到中国内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为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四)离婚冷静期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五)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身份、协议内容等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当场发放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流程

  (一)确定管辖法院

  1.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原告为中国公民且在国内有住所,被告在国外的,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婚姻缔结地在中国的,可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

  4.双方均定居国外,中国法院一般不受理,需在居住国起诉;特殊情况(如主要财产或子女在中国)可向中国法院起诉。

  (二)准备诉讼材料

  1.起草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需提供中文版本,外文材料需翻译并公证。

  2.收集证据:包括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财产证据、子女相关材料、感情破裂证据等,境外形成的证据需公证认证。

  (三)立案与送达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及身份证明等材料。

  2.被告在国外,需通过外交途径、公告送达或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具体方式由法院决定。

  (四)审理与判决

  1.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辩论情况,适用中国法律或国际私法规则进行审理。

  2.被告出庭,可正常审理;被告未应诉,法院可能缺席判决。

  3.判决准予离婚的,需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等事项。

  (五)判决执行

  1.中国法院判决在国外执行的,需依外国法律申请承认和执行。

  2.外国法院判决在中国执行的,需向中国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提交判决书原件、公证认证文件及中文翻译件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承认和执行。

涉外离婚流程2026最新详细步骤

涉外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涉外离婚找不到对方时,可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或先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的方式处理,核心依据为《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对方下落不明未满两年,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需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后对方未到庭的,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缺席判决。

  对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可先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该申请,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需注意,对方在我国领域外居住,公告送达裁判文书后,需再经过三十日上诉期,一审判决方可生效。

  此外,办理过程中需提交对方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据,且我国与对方所在国存在司法协助协定,需优先通过协定规定的途径送达,无协定的则通过外交途径或公告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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