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乱抛垃圾处罚规定依据垃圾类型和违法情节的差异,形成了多层次、分类别的处罚体系,具体如下:
一、生活垃圾类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生活垃圾的投放需严格遵循分类规则,禁止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处罚标准按违法情节分为三档:
1.轻微违法:倾倒、抛洒、堆放垃圾1立方米以下,或污染面积10平方米以下,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罚款。
2.一般违法:倾倒、抛洒、堆放垃圾1立方米以上3立方米以下,或污染面积1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对单位处1.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倾倒、抛洒、堆放垃圾3立方米以上,或污染面积30平方米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垃圾类
建筑垃圾的处置需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处罚标准如下:
1.单位违法: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或未按规定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2.个人违法:处2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3.特殊情形: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或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三、餐厨废弃物类
以《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为例,餐厨废弃物的处置需遵守以下规则:
1.禁止行为:禁止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禁止非法掏捞、交易。
2.处罚标准:虽未明确具体罚款数额,但规定对违法行为设定处罚条款,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实施处罚。未取得经营服务许可从事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或产生者将废弃物交给无资质单位的,均属违法。
四、其他固体废物类
对于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处罚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1.刑事责任: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行政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