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用的核心构成与计算规则
诉讼费用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核心依据,根据案件性质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等类型,收费标准差异显著。
财产案件以诉讼请求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段累计比例制。
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以此类推,最高分段比例不超过0.5%。
案件涉及财产保全,保全费按保全财产数额分段收取:不超过1000元的部分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非财产案件则按件收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侵害人格权案件(如姓名权、肖像权纠纷)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损害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特殊类型案件收费规则进一步细化。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无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显著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行政案件中,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执行阶段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申请费不预交。
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最高不超过67400元。
二、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的协商空间与法律边界
律师费虽未纳入诉讼费用范畴,但直接影响当事人维权成本。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并行模式。
刑事案件辩护、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民事、行政案件代理则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方式包括按标的额比例、计件收费或计时收费。
以2026年上海地区为例,民事案件律师费按标的额分段协商:10万元以内部分按7%收取,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6%收取,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3%至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至1%收取。
刑事案件则根据诉讼阶段收费,如看守所会见单次收费2000元至3000元,全程委托代理可享受优惠。
此外,鉴定费、公告费、证人出庭作证费等实际支出由当事人根据“谁主张、谁负担”原则承担。
三、诉讼费用的减免与司法救助机制
为保障经济困难群体诉权,法律设立了诉讼费用减免制度。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情形,可申请免交诉讼费;经济困难的自然人、社会救助对象等可申请减交,减交比例不低于30%。
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及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
司法实践中,调解结案、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撤诉、驳回起诉案件则退还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