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网贷平台起诉需提交起诉状、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据,法院受理后将启动审查程序。
法院会核查借款合同效力,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高利贷(超出LPR四倍)等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可能认定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仅支持归还本金及合法利息。
若合同有效且借款人确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组织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需双方自愿,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及第六百七十六条“逾期应支付违约金”等条款,判决借款人偿还本金、合法利息及逾期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若借款人未主动履行,平台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措施实现债权。
执行阶段,法院会优先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问题的规定》,执行措施需为债务人保留必要生活费用,且不得超出债务范围。
借款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的借款人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面临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信用惩戒。
配偶账户是否被冻结,核心在于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同签名”“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等条件。
网贷资金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家庭开支、子女教育)、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投资项目)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配偶知情并同意借款),则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能冻结夫妻双方账户。
反之,若借款为个人债务(如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奢侈消费、个人投资失败),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资金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则配偶账户不受影响。
需注意的是,若配偶为网贷提供担保(如签订保证合同),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此时配偶账户可能因担保责任被冻结。
法院执行债务人财产时发现其与配偶财产混同(如共同共有房产),可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后执行债务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