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层面
1. 一般情节处罚
针对未构成犯罪的碰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适用于碰瓷未遂或获利较少的情形。
2. 较重情节处罚
多次碰瓷、碰瓷后纠缠滋事或扰乱交通秩序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强化对情节恶劣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刑事处罚层面
1. 构成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左转变道碰撞假象,隐瞒碰瓷真相骗取赔偿款,数额较大的,依《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 构成敲诈勒索罪
碰瓷后以曝光事故、围堵车辆等方式胁迫索要钱财,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的,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3. 构成寻衅滋事罪
频繁在路口碰瓷左转变道车辆,扰乱交通秩序且情节恶劣的,依《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三、民事责任层面
1. 损失自行承担规则
碰瓷者故意制造事故,导致自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无权要求被碰瓷方赔偿,所有损失由自身承担。
2. 赔偿对方损失义务
碰瓷行为造成被碰瓷方车辆损坏、误工等合理损失的,需全额赔付,包括车辆维修费、合理交通费等相关支出。
四、保险理赔相关责任
1. 交强险不予赔付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事故由碰瓷者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对交强险范围内损失不予赔偿。
2. 商业险免责情形
商业车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故意行为属免责范围,碰瓷引发的损失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已赔付的有权追回。
五、事故责任认定与附加处罚
1. 责任全额认定
交警查实碰瓷行为后,认定碰瓷方承担全部责任,被碰瓷方无过错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交通违章叠加处罚
碰瓷过程中存在闯红灯、逆行等违章行为的,叠加作出违章处罚,罚款与拘留可合并执行。
3. 二次事故责任加重
碰瓷引发二次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碰瓷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加重刑事处罚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