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人已阅读 最后更新:2025-12-23 首次发布:2024-06-27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部官网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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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永炽律师事务所系经四川省司法厅于1996年6月批准并经司法部核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及辅助工作人员21人,执业律师16人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学士8人;具有办理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资格和专利代理资格的3人。
我所除承办一般律师业务外,在知识产权、证券、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保险等业务方面具有特长。所内根据律师业务类型,设置了刑事业务部、民商事业务部、金融保险业务部、知识产权部、非诉讼事务部,各部室业务各有侧重,向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我所自有办公场地近400平方米,固定资产价值360余万元,办公、通讯、交通及调查手段已基本实现现代化。
四川永炽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坚持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己任,尽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连年被评为隆昌县法律服务先进单位;二OOO年荣获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二OO二年荣获四川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二OO三年荣获四川省“积极参予严打斗争先进单位”称号,同年被《律师服务时报》评为全国读者服务特约律师事务所;二OO五年被评为全省“诚信执业先进律师事务所”、“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二OO 八年被评为“内江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二OO九年6月,四川省律师协会党委授予我所党支部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O一O年八月荣获“2009年度四川省群众喜爱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二O一一年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推荐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单位。
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内江市经贸委、建设局、外事侨务旅游局将我所作为内江市律师行业品牌,唯一誉为“律师之星”向海外推荐,并被内江市政府收录于《2003内江年鉴》中。
全所律师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凭着精湛的律师业务技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已有7名律师先后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表彰,其中,罗炽永主任律师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律师”、“四川省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被提名为四川省“十佳公益律师”荣誉;曾祥集、沈大超、李国强等律师先后被评为市、县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