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并发症属于医疗过失纠纷吗?取决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了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学者对并发症的定义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 另一种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由患一种疾病合并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医学上并发症的概念是指那些通过系统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人们已经总结出的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某些药物长期使用可导致肝损害或肾损害等。手术并发症是指手术操作而引起的其他组织器官的损伤、缺失、功能障碍等,可见于临床各手术科室。大律师网小编下文为您带来更多相关问题的解答。
医疗并发症属于医疗过失纠纷吗?取决于并发症的发生是否因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学者对并发症的定义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 另一种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由患一种疾病合并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大律师网为您具体分析解答相关细节。
某患者在一家大型综合医院就诊,接受了常规的手术治疗。术后,患者出现了轻微的并发症,但经过医生的及时处理,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患者及其家属认为手术本身存在风险,导致并发症的发生,因此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并索赔高额赔偿金。医院方面表示,手术过程符合医疗规范,且并发症的发生属于手术风险范畴,医院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最终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无过失,但考虑到患者的实际情况,建议医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缓解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压力。如何界定医疗无过失?基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了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是否遵守了相关的诊疗规范。大律师网为您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