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要回钱的重要证据,但仅凭转账记录不足以自动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如果转账时未备注借款用途,仍可提起诉讼,但需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法院将根据全案证据综合判断款项性质,如是否构成赠与、还款或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