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户依法享有使用权。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自留地时,必须依法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金额不按固定每亩多少钱统一执行,而是依据土地原用途、区片综合地价、年产值水平及地方政策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