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称原则上不能与他人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尤其是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如果两个商标仅有两个字相同,并不必然构成侵权,需综合判断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驰名商标享有跨类别的强保护,普通商标则受限于核定使用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