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确认书的核心效力在于固定双方对债务存在的自认,在诉讼中能显著减轻债权人的举证负担。它与借条的本质区别在于,借条创设借贷关系,确认书则是对既有关系的重申与结算。对于已经发生但凭证不全的债务,一份规范的确认书能有效阻断对方事后翻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