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施行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10月10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
(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