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介绍,吴某在丹阳后巷中心街开了一家沙县小吃店,生意还不错,所以也准备在扬中永胜街上开一家沙县小吃店,并租了店面开始准备装修开店了。大概在4月5日的时候,吴某去镇江办事,在路上看见墙面上贴了好多做证件和刻章的广告。吴某当时就想,我是广西人,不是福建沙县本地人,到时候要是有客人去我店里吃饭,故意找茬问我开的店是否正宗,我没办法回答,更没有办法证明。要是我有一张假的福建身份证,就可以拿出来给他们看了。
吴某觉得自己的想法甚好,当即就按照小广告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并和对方商讨好价格。没过几天,对方通过电话告知吴某,身份证已经做好了,并让吴某去扬中某二手市场附近拿。吴某驱车很快赶到二手市场,很快,对方把伪造好的身份证交给了吴某,吴某也把钱付给对方。
之后,吴某便驱车就走了,并把伪造的身份证一直放在车上,一直没用。警方讯问中,吴某知道伪造身份证是违法的,也知道自己错了,恳请希望得到警方从宽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Laay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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