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婚姻保证书,你是签还是不签?”吴先生女友逼着他签一份保证书,保证婚后不出轨,如果出轨就净身出户。签不签这份保证书,让吴先生十分纠结。签了,一旦犯错财产全没了,不签,女友就不结婚!你会签吗?
烦恼 女友逼签“保证书”
吴先生和女友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了。可吴先生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女友逼他写一份保证书,“保证婚后不出轨,如果一旦出轨就净身出户,财产全部都归女方所有。”
吴先生不想签,而且还有些反感:“婚姻需要双方的理解和信任,女方这样做是不相信自己。签这种保证书,让人觉得特别别扭,不舒服。”
吴先生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家境也较好,名下有房有车。相比之下,女友家庭条件不太好。女方表示,签这份保证书,就是害怕婚后吴先生出轨离婚,自己一无所有。
女友威胁吴先生,不签这份婚前保证书就不结婚!一方面,吴先生真心爱女友,一心一意想跟女友过一辈子。另一方面,也担心女友犯浑不结婚。纠结了许久后,还是签下了这份保证书。
佛山一名男子被妻子多次发现出轨,写下保证书,保证如再跟第三者有接触往来,则离婚时自愿给付50万元予妻子。之后该男子“再犯”,妻子根据该份协议要求其付款,佛山南海区法院一审认为“保证书”对双方存在约束力,但约定金额过高,判决男子赔付妻子10万元。
签了“保证书” 丈夫仍然继续出轨
李某与妻子张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并在2011年有了一个女儿。后来,张某发现李某与单位一名女同事存在不正当关系,甚至还查到李某曾在2015至2016年间多次与这位女同事在酒店开房,面对妻子的质问,李某说只是同事相约打麻将。
在妻子不断质疑下,李某于2016年年中写下“不出轨”保证书,约定如李某再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就向张某一次性赔偿50万元,逾期每月需另行支付5%的利息,该保证书由李某签字并按指印。没想到,保证书也没让李某与第三者断联系,甚至三番五次将第三者的车开回家。
判决:
约定金额过高 判赔10万元
今年1月,李某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女儿由自己抚养。近日,佛山南海区法院对该起离婚纠纷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两人的婚生女儿由母亲张某抚养,李某定期支付抚养费。对于两人争议的“不出轨保证书”问题,法院认为保证书由李某自行签名并按指印,内容对其有约束力。
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在于李某与婚外女子的不正当交往关系,李某对双方离婚存在过错,应给予适当损害赔偿。但双方约定的金额相对于李某的过错而言明显过高,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判决李某应赔偿张某10万元。据悉,张某已提出上诉,该案将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介绍,该案中的夫妻约定的“保证书”,就“是否离婚”的条件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跟人身关系相关的问题,法院仍需根据法定职权认定,双方所签订的材料不必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就约定的财产处理问题而言,婚内协议书内的分割财产条款,如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也不存在被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应具法律效力。
无独有偶
妻子拿“保证书”闹离婚
沈阳李先生和妻子结婚多年,感情一直都挺好。近几年来,夫妻双方因琐事经常口角,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天,妻子发现李先生和异性开房过夜。妻子闹着要离婚,李先生百般求妻子原谅。
考虑到孩子还小,妻子最终原谅了李先生,但要求李先生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不再犯错,如果再出轨就净身出户,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李先生为挽救婚姻签下了这份保证书。2015年,妻子再次发现李先生出轨,于是拿着保证书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按保证书判令李先生净身出户。
对此,李先生辩解,当初签保证书是受妻子逼迫的。经查,李先生婚前名下有两处房产、一辆轿车,婚后账户下还有上百万存款。法院最后认可了李先生的辩解,判决婚前财产归李先生,婚后财产绝大部分给了妻子。
“三问”保证书
1问:有没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第46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
2问:哪些约定受保护?
判断婚姻保证书的效力,应针对签署背景、设定条件及处分的权利,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综合判断。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其不具拘束力:
1、是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
2、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处理。
3、是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
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
3问:“净身出户”能否兑现?
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如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比如法院有时可支持“净身出户”承诺,判决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但如过错方因此将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财产份额。
为您普及婚姻法律知识
我老公(老婆)出轨了,他(她)是过错方,我可以让他(她)净身出户吗?
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财产,直接走人。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出轨的一方放弃所有财产,甚至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予给另一方作为补偿,法律也是允许的。
如果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我国婚姻法有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符合以上法定情形,证据充分的话,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而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一般也不会太高。因此,
除非出轨的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则很难让对方净身出户。
保证书到底保证了什么?又保证了谁?或许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
当我们不再把婚姻问题归结于外界诱惑、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伴侣,能够看到自己在这段婚姻中的责任,看到婚姻是夫妻两个人的感情维系,感情破裂了,再多的责任、义务、道理也难以挽回一个人的心,唯一真正去修复两个人的感情,才能真正消除危机,让伴侣把心安放在这个家中。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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