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10点左右,重庆市涪陵区石坨镇龙海石化一储藏罐发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涪陵区政府以及消防等相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目前大火已经扑灭,爆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企业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一)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事故责任划分处罚制度:
(一)公司的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制度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法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由于公司主管安全的责任人管理失职的,造成公司 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开除或降职处分。
(三)公司员工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司损失的,将按照公司有关安全制度规定,根据造成受伤害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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