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台湾问题专家26日就李明哲被依法逮捕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大陆司法机关依法办事,查明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台湾居民只要遵纪守法,其在大陆权益会被依法保护。
当日晚间,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应询表示,台湾居民李明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机关依法逮捕。
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维一说,该案被曝光至今已经过了2个月左右的时间,大陆司法机关依法办事,已查明李明哲涉嫌犯罪的事实,相关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李明哲经批准已被逮捕。
李维一说,这段时间以来,李明哲家属和台湾媒体在岛内多次发声。
现在,李明哲等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已被掌握,“这个事件也不言自明了”。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政治研究所所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张文生说,李明哲涉嫌触犯刑法,证据充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大陆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论在证据收集还是涉案人员权益保护方面,大陆方面都充分体现依法办事的原则。
全国台湾研究会副秘书长兼研究部主任严峻说,李明哲涉嫌犯罪被批捕是大陆的一个司法案件,“与其是何身份关系不大”。台湾居民在大陆工作、生活,只要遵纪守法,其权益仍会被依法保护。
什么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一、这里所指的国家政权主要是指中央人民政府。犯有此罪的行为人若从推翻某些地方人民政府开始,企图逐步做到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篡夺国家领导权,最终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政权”又可以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
二、本罪所指的行为无论有无危害结果,只要查明行为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政权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