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发现买卖个人信息能赚大钱,就组建团队进行公司化运作,总共卖出1600多万条个人信息,获利100多万元。因为泄密信息数量巨大,波及范围广,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徐燕琴、童兆平等2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5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上班过程中发现“商机”
2015年8月,徐燕琴来到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时,发现买卖个人信息能赚钱。于是在摸熟了套路,便想自己出来单干,借壳成立公司售卖软件。仅仅做了一个星期,徐燕琴发现很多公司对软件没有兴趣,反而直接向徐燕琴购买个人信息。于是,徐燕琴决定改为直接售卖个人信息,并开始组建公司团队。公司成立后,徐燕琴怕员工不懂推销,精心准备了话术单,向他们讲授沟通及销售技巧。为了让客户满意,徐燕琴利用网络对下载的电话号码进行检测,剔除空号、停机等情况,以提高信息的“含金量”。
夫妻合伙倒卖个人信息
2016年3月,徐燕琴把在外地上班的丈夫童兆平喊来帮忙,二人一同经营公司。
在此期间,员工邵某看到卖个人信息赚钱快,便想同徐燕琴合开公司。新公司开张后,邵某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童兆平则负责通过邮件发送信息。
2016年7月,徐燕琴的公司“本部”因租期期满决定搬家,这时原在徐燕琴手下打工的周某和叶某以合作人的身份参与其新公司的管理。徐燕琴夫妇同时运营两家公司。
被警方“盯上”终落法网
正当徐燕琴售卖个人信息顺风顺水时,却“意外”被南通市警方盯上。原来,该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干警在办理朱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的过程中发现,朱某掌握的大量个人信息来源于徐燕琴等人,遂于2016年8月11日对徐燕琴等人立案侦查。
经查,自2015年9月到2016年8月,徐燕琴等人通过使用付费软件或向他人购买的方式,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后,徐燕琴雇用他人通过拨打客户电话的方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600多万条,非法获利逾100万元。和往常黑客破解公民个人信息账户不同,徐燕琴等人获取个人信息来源大多是通过软件搜索,而这些个人信息已经在互联网上公开。崇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徐燕琴等人通过软件在网络上搜索公开信息,并加以整理是一种危害相对较小的行为,但如果再次大量出售,则已经触犯了刑法。
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可以得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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