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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火保姆被提批捕:放火导致雇主家中母子四人死亡

大律师网 2017-06-28    100人已阅读
导读:  据悉,据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经杭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缜密侦查,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
  据悉,据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经杭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缜密侦查,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放火导致雇主家中母子四人死亡。

  经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在本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从事家庭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2017年6月22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在该户室内放火,导致雇主家中母子四人死亡。

  6月27日是逝者的“头七”,他们的亲属和朋友在事发小区举行了悼念活动。

  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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