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发布通报,称湖南科技大学宿舍内发生财物被盗案件,并未发现网传“迷香”作案。
4月14日晚,湖南科技大学八区宿舍内发生财物被盗案件。次日,在该校的校园网微信群中陆续出现了使用“迷香”作案的传言。
案发后,九华公安分局响水派出所迅速展开案件侦办工作,同时,经过刑侦部门的现场勘查,并未发现传言中的使用“迷香”作案的情况。
目前,九华公安正在全力侦办此案,欢迎大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同时,公安机关也提醒大家不要信谣、传谣,对恶意造谣和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网络上散布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