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用刀扎伤两人获刑1年半 被判赔偿14万余元
因为微信抢红包引发争执,于某和李某相约线下见面。见面后,在厮打过程中,于某用刀将李某和田某扎伤。日前,怀柔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抢微信红包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田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救护车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公诉机关诉,被告人于某是某微信群群主,2017年3月9日,于某在其微信群内发、抢红包,因群友李某没有按照约定规则抢红包,二人在群内发生争执。矛盾愈演愈烈,于某与李某相约线下见面。李某携伙伴田某一同赴约,三人在怀柔区北方镇北方村某十字街路边见面后,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后于某持刀将李某、田某扎伤。经鉴定,李某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田某身体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同年10月16日,被告人于某被抓获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指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配合,且自愿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建议对被告人于某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因口角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某犯有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考虑被告人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本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田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救护车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法律链接: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1、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区分标准
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本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有些人认为,损伤程度凡是未达到本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就是轻伤;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复。一般说来,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偿功能便能使其复原,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3、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