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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现深山别墅 当事人砍2578棵树建房城管已强拆

大律师网 2018-04-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日前,深圳羊台山麻磡村一侧山体上的两栋“深山别墅”成为社会热议焦点,经调查,建造这两栋违建,使得2578株树木被砍伐。

  深山违建导致两千株树木被砍

  4月7日,有媒体曝出羊台山麻勘村一侧山体上,出现两栋堪称气派的别墅,占地300余平米,而此前存在的树木大批则被砍伐。

  4月8日,深圳市城管局森林公安分局会同南山区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涉事林地权属、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彻查。据悉,涉事区域俗称“石树顶”,海拔在三百至四百米之间。经实地走访、调查,被伐树种少部分为荔枝树,大部分为鸭脚木、假萍婆。砍伐方式为分期分批间伐,套种树种主要为土沉香。

  经查,现场间伐林木(含幼苗)2578株。截至4月24日,共走访麻勘社区股份公司、麻勘社区工作站、羊台山公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和村民、果农、菜农82人次,制作笔录7份。

  深圳现深山别墅:当事人砍2578棵树建房 城管已强拆

  记者了解到,两栋违法建筑存在已超过半年。早在2017年9月25日,西丽街道执法人员就在巡查中发现违法建筑,当场即开具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协助调查通知书》。由于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协助调查通知书》参与协助调查,根据执法程序,西丽执法队对该处违法建筑物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违法建设行为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违法建筑物自行拆除,并下发了《限期拆除公告》。

  但此后,当事人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未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在西丽街道执法队下达《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以及《强制拆除通告》后,当事人仍拒绝履行处罚决定。

  4月24日上午,深圳市城管局、南山区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对羊台山片区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五一”假期前全部拆除

  4月25日上午9点整,联合工作组出动执法人员近60人,对麻磡村风门凹山腰(羊台山)两处一层永久性建筑(共约300平方)进行强制拆除。

  记者了解到,由于该两处违章建筑在半山腰,人迹罕至,即便徒步上山都要一个小时才能到达违建点,西丽街道执法队克服困难,人工将1台发电机、6台手持炮机、3台氧割、大锤等拆除用的机械,用了近两个小时时间,才将各类拆除的机械送到拆除点。25日当天已拆除其中一栋的大半部分,预计在“五一”放假前可以拆完。

  对于此类违法建筑,深圳市城管局表示,对乱砍乱伐林木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坚决追究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涉及非法占有林地的违法建筑,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拆除,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乱砍乱伐、违法建筑行为涉及“黑恶势力”的,坚决按照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

滥伐林木罪如何认定

深圳现深山别墅 当事人砍2578棵树建房城管已强拆

  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

  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不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现在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

  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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