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天使之路》在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函,表示王艺违反了独家经纪协议,擅自接受影视拍摄工作。据悉,模特王艺为选秀节目《天使之路》第一季总冠军,因此走上了“维多利亚的秘密”的品牌走秀而被人熟知。
《天使之路》发律师函
《天使之路》的律师函称:“受上海燊跃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声明以下内容:自2017年“天使之路”开播以来,王艺女士与我司签订“独家经济协议”,时至今日,王艺女士在我司不知晓的情况下,多次自行接受影视拍摄工作,通过第三方经纪公司在公共媒体上发表言论,更是在互联网上擅自发表有损双方合作的内容,严重违反独家经纪协议。至此我司也将会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6月7日,王艺曾手撕其所在的公司,称公司从没有实现合同里面的内容,工作报酬也没给。王艺还称她不承认《天使之路》第二季,并表示因为种种原因公司让其没有了信任感,其他签约的人早已解约,但因为去年是冠军,公司不愿意解约,随后又将此微博删除。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它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有: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第96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则不好使。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货等等。
(编辑:天下无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