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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2个月大婴儿被父母卖掉 贩卖孩子如何处罚?

大律师网 2018-10-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出生两个月、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几个“中间商”为了赚差价,卖价竟然从一万八涨到了最后的七万!近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侦破了一起特殊的拐卖儿童案件,这是该局在今年“秋风行动”中破获的一起较大案件。那么,贩卖孩子如何处罚?

  出生两个月、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几个“中间商”为了赚差价,卖价竟然从一万八涨到了最后的七万!

  这起特殊的拐卖儿童案件,已被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侦破。这是该局在今年“秋风行动”中破获的一起较大案件。

  2018年8月24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丹和李某江生下一个小孩后,准备把孩子“抱”出去。其实此事蓄谋已久。早在怀孕时,无正式工作、整日游手好闲的夫妻二人就商量好,待孩子出生后就卖掉,既可以得到一笔钱,又可以还债。

  9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江联系到谢某成,跟他说了要把小孩“抱”出去的想法,只要“营养费”18000元。

  谢某成很快就联系到了人在广东的邓某兵,询问其有没有愿意“收养”小孩的人,“营养费”要25000元。

  接着,邓某兵联系到了王某林,让他帮忙找买家,“营养费”要30000元。

  几天后,王某林和亲戚徐某清、黄某香共同找到了因为试管婴儿失败、一心想要领养个男孩的买家,最终谈妥以70000元的营养费“收养”这个孩子。

  10月初,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孩子没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赶赴广州新塘,通过摸排走访,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林住处并实施抓捕。

  10月23日一早,民警又前往广州梅林,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黄某香和徐某秀。

  通过审讯,几名嫌疑人对自己贩卖儿童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过20天的不懈努力,目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目前,办案民警正守护着孩子在返家路上。

贩卖孩子如何处罚?

2018年四川2个月大婴儿被父母卖掉 贩卖孩子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

  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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