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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收到75万巨款立即打110报警 侵占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19-03-25    100人已阅读
导读:最近江苏泰州市民蔡先生遇到了一件蹊跷事:自己突然收到了75万汇款,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钱,蔡先生的处理方式堪称典范,快来看看他是如何处理的?

  最近江苏泰州市民蔡先生遇到了一件蹊跷事:自己突然收到了75万汇款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钱蔡先生果断选择报警。事发当日,蔡先生收到一条银行到账短信,显示自己的银行账户到账75万元。

  蔡先生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知道自己今天并没有要到账的货款,对这笔钱的来历心存疑惑,便报了警。原来蔡先生经营的企业与浙江公司曾经有过业务往来,这次浙江的公司财务在汇款时,弄错了账号,将钱汇到了蔡先生的账户上。

  随后,在警方见证下,蔡先生将这笔钱归还给了浙江这家公司。

  民警提醒,如果银行卡上莫名其妙多了巨款,一定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否则可能构成侵占他人财产。

侵占他人财产罪

男子收到75万巨款立即打110报警 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想像成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本罪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

  (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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