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子在日被捕】11月15日,日本警方以抢劫杀人未遂罪逮捕一名22岁的中国男子。今年7月,一名17岁男高中生在埼玉县家中被一名入侵男子砍伤脖颈。男子作案后逃走。高中生被送医后无生命危险。警方称现场发现的脚印与另一伪造车牌案嫌疑人的脚印非常相似。警方随即锁定该中国男子。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
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在日本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回国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严重性。如果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当然这里只是规定可以不予追究,非必然结果,若造成的影响恶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公民在外国犯罪被判刑在我国公安档案中是有记录的。但是按刑法规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二、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