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果汁或将退市】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招商银行曾于2019年9月20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德源资本持有的股权、银行存款及其他价值共计人民币41.03亿元财产。
而德源资本背后的有权代表人,正是知名果汁品牌“汇源集团”的创始人朱新礼。
今年以来,朱新礼已经多次被相关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目前,朱新礼已被法院强制执行5次,被两次列入限高消费人员,1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朱新礼持有的北京汇源集团、北京正和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德木兰公社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均被冻结。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朱新礼控制的北京汇源集团被20次列入被执行人,裁判文书高达141条,自身风险多达327条,关联风险为427条。
不到十年时间,朱新礼通过资本跳板,实现了汇源资产增值50倍以上。
朱新礼于1992年接办一个濒临倒闭的县办水果罐头厂,成立山东淄博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并在1993年将公司主营业务转为生产浓缩果汁。由于填补了当时的市场空白,企业开始迅速做大。
1994年,创建北京汇源,并斥7000万元的“重金”中标了央视新闻联播5秒标版广告权。1998年开始面向全国大发展。2007年,汇源果汁(1886.HK)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一度,“喝汇源果汁,走健康之路”、“喝汇源,才算过年”等广告语是陪伴90后成长的重要记忆。
2008年9月,可口可乐更是向汇源果汁提出总价约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所有股份。不过,这场“联姻”最终因涉嫌垄断而夭折。
据此前媒体报道,当年汇源果汁为迎合可口可乐收购条件,不惜“挥刀砍掉”了16年建立起的销售体系,员工人数从2007年底的9722人减少到2008年底的4935人,销售人员则从3926人减少到仅剩1160人。错失收购后,汇源果汁很难在短时间重新建立起销售团队,而这也给其造成了巨大影响。
2018年4月3日,汇源果汁发布停牌公告,停牌的原因是涉及汇源集团违规借贷42.82亿关联贷款。目前,汇源果汁已停牌近20个月。
有网友表示:我还能喝到汇源果汁吗?对此,有网友科普:退市不是退出超市。
说到退市。我国法律关于退市是怎么规定的?上市公司退市与重整有什么不同?
我国的《公司法》在颁布时已对上市公司的退出标准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五)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证券法》第55、56条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二) 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三) 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六)公司决议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根据《退市办法(修订)》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将被暂停上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1) 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
(2) 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但未在披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提出申请后证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
(3) 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
(4)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的;
(5)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
(6)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
这两者没有实质的联系也就没有实质的区别了。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重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重要内容。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即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立即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组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