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华山案宣判】2019年7月,深圳27岁女子彭雯(化名)独游华山遇害。今日(1月8日),从陕西渭南中院和受害者家属代理律师处获悉,此案一审已宣判。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彭雯(化名),27岁,住在深圳,其男朋友称,此次她一人出行,主要是游玩放松。之后,彭雯的遗体在华山仙峪景区一隐蔽洞穴内被发现。华阴警方介绍,彭雯遇害后,90后男子杨某投案,称其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抢走了该女子手机等财物。警方找到被害女子尸体后勘验,与嫌疑人杨某交代的吻合。
此案于2019年12月13日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控三项罪名,分别是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庭上,被告人杨某对检方指控的抢劫罪、强奸罪没有异议,但否认“故意杀人”的指控。此次庭审,杨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均未到场。
今日(1月8日),从陕西渭南中院获悉,深圳女孩独游华山遇害案一审已宣判。判决文书显示,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被判处死刑到执行要多少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有些判处死刑的,如果缓期执行的,缓刑的时间是两年,如果立即执行的,还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