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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行为何时开始追溯?

大律师网 2024-03-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逃税行为的追溯时间主要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税务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通常情况下,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也可能对追溯期限做出特别规定。

逃税行为何时开始追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对于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可以处以罚款。追溯期限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五年,但有重大违法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不受此期限限制,可以无限期追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对逃税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法中,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尽管逃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但刑法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

1. 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逃税人在被追诉前主动补交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且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以视为自首情节。

2. 立功表现:《刑法》第六十八条提及,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主动退赃和赔偿损失:虽然刑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若逃税人在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减少国家税收损失,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酌情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为会计错误导致的少缴税款会构成逃税罪吗?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构成逃税罪需要满足主观上有逃避缴纳税款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且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

会计错误导致的少缴税款,其性质与恶意逃税存在明显区别。如果企业或个人基于对税法理解的偏差、会计处理失误等原因,无主观故意地少计算或少报税款,并在发现错误后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逃税罪。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因计算错误等非主观故意原因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追征税款、滞纳金,并可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单纯的会计错误导致的少缴税款,只要没有逃避缴纳税款的主观故意,且在发现后主动纠正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理,一般不会构成逃税罪。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会计错误”与“故意逃税”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及证据进行判断。

逃税行为的追溯时间主要看具体违法性质和税务机关发现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追溯期限为三年或五年,但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等严重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享有无限期追溯权。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产生违法行为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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