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安置:根据相关规定和评估,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由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这种方式较为灵活,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住房。
2.提供过渡性住房: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为被拆迁人提供临时居住的房屋,待安置住房建成后再进行搬迁。过渡性住房可以是集体宿舍、周转房等。
3.集体建房安置: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安置房,分配给有户口无房的村民。
4.异地安置:将被拆迁人安置到其他地区的住房中,可能是新建的安置小区或其他合适的住房。
1.拆迁时,对于只有户口而没有房子的情况,是否有赔偿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拆迁补偿的对象主要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和安置资格也是基于房屋存在的。如果没有房屋,就无法获得与房屋价值、结构、面积等相关的补偿。
2.但是由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补偿款通常会付给村集体。但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在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可以依据其户口和集体土地份额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在某些地区,根据户籍政策,有户口的村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户籍补偿。这是对户籍人口的一种基本保障,旨在体现对当地居民的权益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