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直接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要求赔偿。若出轨行为虽未达到同居或重婚,但属于“其他重大过错”,法院也可能认定为重大过错并支持赔偿。
2.主张赔偿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出轨聊天证据、语音通话、照片以及转账支出等。赔偿范围含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可咨询专业律师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过错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造成侵害。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为遗弃。
5.其他重大过错:如一方长期吸毒、赌博等严重影响家庭关系的行为
赔偿通常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无过错方遭受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