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退条件
年龄要求:男性需年满50周岁,女性需年满45周岁。这一条件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
工龄要求:机关工作年限需满10年及以上,且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需满15年。不过,也有说法认为工龄要求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医学鉴定: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通常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医疗资料作为证明。
2、病退待遇
工资待遇:
病退后的工资待遇与正常退休相同,根据其工龄、职务级别、工资级别等因素综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对于因病退职的公务员,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放;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放;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放。
福利待遇:包括医疗补助、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这些福利待遇的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恶性肿瘤。
标准:经病理学检查确诊,临床诊断明确,有相关的影像学、实验室检查等支持诊断。经过积极治疗后,病情仍严重影响身体功能,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2、急性心肌梗塞。
标准:有典型的临床表现、心电图改变及心肌酶学升高。经治疗后,心功能严重受损,如出现心功能 Ⅲ 级或 Ⅳ 级(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标准)。
3、脑中风后遗症。
标准:有明确的脑血管意外病史,遗留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如偏瘫、失语、认知障碍等。经康复治疗后,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标准:成功实施了重大器官移植(如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术后需要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身体状况难以承受正常工作压力。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标准:实施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术后心功能未完全恢复正常,仍存在心绞痛、心功能不全等症状。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标准:肾小球滤过率降至 15ml/min/1.73m² 以下,或血肌酐升高至 707μmol/L 以上,需要长期进行透析治疗或肾移植。
7、多个肢体缺失。
标准:因外伤、疾病等原因导致两个及以上肢体完全离断或功能丧失。严重影响身体平衡和活动能力,无法进行正常工作。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标准:有明确的肝炎病毒感染史,短期内出现严重的肝功能损害,如黄疸迅速加深、凝血功能障碍、肝性脑病等。经治疗后,肝功能仍未恢复正常,身体虚弱,无法正常工作。
9、良性脑肿瘤。
标准:经影像学检查(如头颅 CT、MRI)确诊为良性脑肿瘤,肿瘤压迫周围神经组织,引起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呕吐、视力障碍、肢体运动障碍等。经手术或其他治疗后,仍有残留症状,影响工作能力。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标准:有慢性肝病病史,出现肝功能严重损害,如黄疸、腹水、凝血功能障碍等。经治疗后,肝功能仍难以恢复,身体状况差,无法正常工作。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标准:有明确的脑炎或脑膜炎病史,遗留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如智力减退、癫痫、肢体瘫痪等。经康复治疗后,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12、深度昏迷。
标准: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时间持续较长,格拉斯哥昏迷评分低于一定分值。经治疗后,意识仍未完全恢复,身体功能严重受损。
13、双耳失聪。
标准:经听力检查确定双耳听力损失在一定程度以上,无法通过佩戴助听器等辅助设备恢复正常听力,严重影响工作中的沟通和交流。
14、双目失明。
标准:经眼科检查确定双眼视力丧失在一定程度以上,无法通过佩戴眼镜、手术等方法恢复正常视力,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
15、瘫痪。
标准:因神经系统疾病或外伤等原因导致肢体完全或部分瘫痪,无法自主活动。经治疗和康复后,仍不能恢复正常运动功能,影响工作能力。
16、心脏瓣膜手术。
标准:实施了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术后心功能未完全恢复正常,仍存在心悸、气短等症状。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标准:有明确的阿尔茨海默病诊断,出现记忆力严重减退、认知障碍、行为异常等症状。经治疗后,病情仍逐渐加重,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18、严重脑损伤。
标准:因外伤等原因导致严重的脑损伤,出现昏迷、偏瘫、失语等症状。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影响工作能力。
19、严重帕金森病。
标准:有明确的帕金森病诊断,出现震颤、肌强直、运动迟缓等症状。经治疗后,症状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20、严重 Ⅲ 度烧伤。
标准:烧伤面积达到一定比例,深度为 Ⅲ 度。经治疗后,身体遗留有严重的瘢痕、畸形,功能障碍,影响工作和生活。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标准:经心脏超声等检查确诊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肺动脉压力升高到一定程度。患者出现呼吸困难、乏力、胸痛等症状,经治疗后,病情仍难以控制,无法正常工作。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标准:有明确的运动神经元病诊断,出现肌肉无力、萎缩、吞咽困难等症状。经治疗后,病情逐渐加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23、语言能力丧失。
标准:因脑部疾病、外伤等原因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无法通过治疗恢复。严重影响工作中的沟通和交流。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标准:有明确的诊断,血常规显示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检查符合再生障碍性贫血表现。经治疗后,病情仍不稳定,需要长期治疗和休息。
25、主动脉手术。
标准:实施了主动脉的手术,如主动脉瘤切除、主动脉夹层修复等。术后身体恢复缓慢,心功能等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无法正常工作。
26、多发性硬化症。
标准:有明确的多发性硬化症诊断,出现肢体无力、感觉异常、视力障碍等症状。病情反复发作,经治疗后,仍有残留症状,影响工作能力。
27、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标准:因输血等原因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经过确诊和治疗后,身体免疫系统受损,出现各种并发症,无法正常工作。
28、职业性尘肺病。
标准:有明确的职业接触史,经胸部 X 线或 CT 检查等确诊为尘肺病。患者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症状,经治疗后,病情仍逐渐加重,影响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