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身份:需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体系人员。
年龄与退休状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能力鉴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
2.领取标准
缴费年限与领取月数: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病残津贴领取月数为12个月;累计缴费年限5年以上(含5年),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领取月数增加3个月。
1.材料准备清单
(一)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需提前激活金融账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二)特殊材料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历年缴费记录(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参保缴费凭证
2.线上申请步骤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养老保险服务”→“病残津贴申请”
上传材料并提交初审(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初审通过后,通过EMS邮寄纸质材料至待遇领取地人社部门
3.线下申请方式
前往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综合窗口”
填写《病残津贴申请表》,提交材料后等待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人社部门终审(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待遇发放时间
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