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非婚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指定了非婚生子女为继承人,那么非婚生子女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意味着在继承权方面,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基于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与婚生子女有所不同,但他们本身并无过错,其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应平等地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原则上应平等地分得遗产份额。当然,如果存在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形,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婚生子女,因此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权上的平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