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不雅聊天记录不幸被发出去,首先要保持冷静,切不可因慌乱而自乱阵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此时,第一时间应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将被传播的聊天记录截图保存,留意传播的渠道,如在哪个社交平台、网站被发布,记录发布的时间、发布者信息等。
若情节较为严重,例如聊天记录被大量传播,对自己的名誉、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可直接选择报警。
警方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侵权行为展开调查,若查证属实,侵权者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要是想通过民事途径要求侵权者承担赔偿责任等,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需将之前收集的证据完整地提交给法院,以此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给自己带来的损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令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如删除相关聊天记录,同时要求其赔礼道歉,并对造成的精神损害等进行赔偿。
当发现朋友侵犯自己的肖像权时,同样要依据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发现侵权行为后,应及时收集侵权证据,比如保存朋友使用自己肖像的照片、视频、广告等载体,记录下这些内容发布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接着,可尝试与朋友沟通,以平和的方式告知其行为已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及自己肖像的相关内容。若朋友不予理会,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请求中,可要求朋友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如通过发布声明等方式,恢复自己的名誉,同时要求其赔礼道歉,并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如因肖像被不当使用导致商业机会丧失等,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