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的责任归属
非工伤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如果工人下班路上是因为自己不慎摔伤,而非上述特定事故导致,那么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就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的责任考量
尽管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劳动场所安全隐患:如果工人下班时,公司内部的楼梯、通道等公共区域存在维护不当的情况,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楼梯扶手松动等,导致工人摔倒受伤,那么用人单位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存在过错。
单位其他过错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工人超时加班等,导致工人过度疲劳,在下班途中因身体疲惫而摔伤,且有充分证据证明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可能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分担。若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致死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工伤认定与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交通事故非因职工本人主要责任导致死亡,其近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处理流程
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并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