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这为全款买房使用公积金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当职工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虽然公积金不能直接作为购房首付款用于全款买房,但在全款购房后,职工可通过提取公积金来缓解资金压力。
提取时,需注意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若为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并且,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购房者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一般会对提前还款作出明确约定,大部分银行允许借款人提前还款,不过可能会设置一些条件。
只要借款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按照合同执行。
若合同未明确禁止提前还款,借款人通常可在与银行协商一致后提前还清全款。
提前还清全款有诸多益处,最直接的就是节省利息支出。
此外,提前还清全款后,购房者完全拥有房屋产权,无需再受贷款抵押的限制,在房屋交易、抵押等方面更加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