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若电动车自燃是由于产品质量缺陷所致,那么生产者和销售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明确指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若电动车并非因质量问题自燃,而是使用者自身存在过错,如私自改装电动车线路、违规充电等行为引发火灾,那么使用者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车主为了追求更高的车速,私自改装电动车电路,导致电路过载引发自燃火灾,这种情况下,车主必须对火灾造成的损失负责。
车主购买了相关保险,保险公司在特定条件下会对电动车自燃损失予以赔偿。
最直接相关的是自燃险,若车辆投保了自燃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自燃事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同时,电动车自燃是因产品质量缺陷所致,厂家需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明确指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的来说当电动车自燃引发火灾造成损失时,不能简单判定是厂家赔偿还是保险公司赔偿。
受害者应及时保留事故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购买凭证、保险单据等,积极与厂家、保险公司沟通协商。